问政内容
关于离职村干部生活补助问题
- 问政网友:何桂林
- 问政对象:纳溪区民政局
- 提问时间:2022-09-04 19:11:26
相关领导您们好,我爷爷在村生产队,大队任会计37年,现每年收到离职村干部生活补助900元,分摊到每月75元,奶奶任村妇女主任33年。现每年收到离职村干部生活补助1980元,分摊到每月165元。还不够每个月生活费,之前也一直不知晓该情况,请问相关领导该标准是国家或者四川,泸州市政府相关规定吗?谢谢。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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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04
19:11:26 何桂林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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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06
18:39:39 纳溪区民政局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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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06
18:40:18 纳溪区民政局 已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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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06
19:15:19 何桂林 已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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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纳溪区民政局
- 回复时间:2022-09-06 18:40:18
纳溪区民政局回复:
网友:
您好!现将您的问政回复如下。
经核查,您爷爷、奶奶已纳入正常离职村干部生活补助享受范围,发放标准是按照我区制定的《泸州市纳溪区正常离职村干部生活补助办法(试行)》(泸纳委办〔2011〕56号)进行计算。相关情况已与您联系沟通,您已表示知晓。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如还有疑问,可再电话咨询我局基层政权建设与社区治理股0830-4280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