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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咨询在江阳区购房后孩子读书问题

  • 问政网友:手机端用户
  • 问政对象:江阳区
  • 提问时间:2015-10-10 09:53:49

领导您好:我于今年五月在蓝田蓝湾香郡购买了房子,现已交房,两个大人都在城区打工(都是私人企业没有社保),娃娃明年要上小学,目前也签不了户口,像这种情况,应该在哪所小学就读,需要哪些手续?谢谢解答

问政跟踪
  • 1 2015-10-10
    09:53:49
    手机端用户 已问政
  • 2 2015-10-10
    10:30:29
    江阳区 已受理
  • 3 2015-10-12
    15:28:01
    江阳区 已回复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江阳区
  • 回复时间:2015-10-12 15:28:01

  泸州市江阳区教育局回复

     网友你好!现就你问政的问题作如下回复: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二条规定:“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

二、2015年我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以“合法稳定居住、合法稳定就业”为基本原则,依法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江阳区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1、入学条件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属今年招生范围的,凭进城务工人员与务工单位签订的有效合同或在该镇(街)内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务工人员与其子女同一户籍的原籍户口簿、房屋租赁合同、城镇企业职工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报名登记时,上述四项证明验原件交复印件,不具备上述条件者不予登记。

     2、分配办法

     就读小学一年级的新生,在主城区范围务工(经商),并在主城区范围内居住,属北城街道的到忠山小学报名登记就读,属南城街道的到广营路小学报名登记就读,属大山坪街道和华阳街道(龙透关派出所管辖)的到南城学校报名登记就读。报名登记就读学校按照报名先后顺序予以造册,登记务工人员子女就读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的,由区招生领导组按照登记顺序,将额满后的登记人数统筹安排在其他学校就读。

     三、待2016年见江阳教育网上发布的《江阳区2016年基础教育和职业教育招生工作方案》后,才能确定2016年招生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