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督促芙蓉朝晖退还诚意金
- 问政网友:15196063098
- 问政对象:江阳区市场监管局
- 提问时间:2022-09-14 21:47:06
我于2021年向芙蓉朝晖项目售房部(华西和骏耀城置业(泸州)有限公司)缴纳3000元诚意金,并签订了《诚意金缴纳确认书》,确认书明确了优惠幅度,且约定:缴款方可无条件申请退还诚意金,收款方在收到《退款申请》后的三十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诚意金。2021年8月21日,因该项目处于停工状态,本人遂向芙蓉朝晖项目销售方华西和骏耀城置业(泸州)有限公司填写并提交了《退款申请》,后经多次催促,该项目及售房部始终以各种理由推脱,至今未退还本人缴纳的诚意金。
本人认为:相关部门在招引项目时没有严格进行市场调研,引进的项目资金、信用均存在严重问题,导致项目烂尾。相关部门应积极处理相关遗留问题,维护群众合法利益。
请贵局督促该项目及售房部按约退还本人缴纳的诚意金为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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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14
21:47:06 15196063098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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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15
14:47:12 江阳区市场监管局 已转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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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23
09:45:49 江阳区市场监管局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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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23
09:47:52 江阳区市场监管局 已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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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26
23:27:11 15196063098 已评价
- 回复单位:江阳区市场监管局
- 回复时间:2022-09-23 09:47:52
网友你好!现就你问政的问题回复如下:
经调查,芙蓉朝晖项目是由蓝光地产泸州公司开发,因芙蓉朝晖项目在2021年4月左右因资金短缺停工至今,现该公司正采取措施积极返还意向金,我局已督促该项目及售房部按约退还您缴纳的诚意金。我局执法人员于9月20日用3177511与您联系,并将上述情况告知了您,你表示满意。
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支持与理解,祝你生活愉快!
泸州市江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