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纳溪区永宁河段为什么不能娱乐性垂钓
- 问政网友:18683084070
- 问政对象:纳溪区农业农村局
- 提问时间:2022-09-16 23:57:19
1长江10年禁渔,为什么要禁止河流? 2娱乐性垂钓在禁渔区被抓到没收鱼竿,想要取回需缴纳200元罚款是否有依据? 3娱乐性垂钓一杆一钩为什么都不允许? 4禁渔区域太远,能否设置一个娱乐性垂钓区域? 5泸州市对于十年禁渔管理太过苛刻,是否属于一刀切? 6每次问政回复的都是文件,我看过相关文件,我也知晓,能不能多点人情味,不要让人觉得是在敷衍了事。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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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16
23:57:19 18683084070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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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18
12:10:11 纳溪区农业农村局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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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19
17:10:27 纳溪区农业农村局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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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纳溪区农业农村局
- 回复时间:2022-09-19 17:10:27
网友:
您好!现将您的问政回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办法》《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长江流域垂钓管理工作的意见》《关于四川省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范围和时间的通告》《泸州市长江流域禁捕水域休闲垂钓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长江干流纳溪段、永宁河干流入江口至渠坝(现天仙镇清凉村木头滩)段为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水域,保护区为禁钓区,全年禁止垂钓。永宁河干流非保护区段(天仙镇清凉村木头滩至上马镇128段水域)和其他天然水域在每年的3月1日至6月30日禁钓期以外允许垂钓,每名垂钓者只能使用一竿一线、鱼钩钩尖不超过两个的渔具垂钓。在垂钓时应主动配合接受属地镇(街道)、村(社区)、渔政监督管理部门和公安部门监督检查。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如还有不清楚的疑问,可再咨询区农业农村局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0830-42106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