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商贷直接转公积金贷款为何有贷款银行的限制?
- 问政网友:山地名宅已网签
- 问政对象:市公积金中心
- 提问时间:2015-10-12 11:18:16
目前泸州市已经出台了刺激房地产平稳发展的若干政策,其中包括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这本来是件惠民的好事,但却对贷款银行进行了限制,这样做的政策依据是什么?是否有失公平?可否不进行贷款银行的限制,让所有市民都能公平享受好政策。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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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0-12
11:18:16 山地名宅已网签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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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0-12
16:33:35 市公积金中心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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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0-22
17:25:35 市公积金中心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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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市公积金中心
- 回复时间:2015-10-22 17:25:35
市政府2015年4月相继出台的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措施,关于公积金贷款的新政中,没有“原商业贷款购房的可以直接转为公积金贷款”的条款。
我市商业银行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有两种办理方式:一种是原商贷所购住房办妥不动产权属证书后,在结清原商贷三个月内申请办理转贷;一种是2015年8月推出的在未结清情况下办理商转公。
“商转公贷款”需由银行配合方能操作。目前,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与我中心签订了“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委托协议书补充协议”。在上述银行办理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符合“商转公贷款”条件的,请向原按揭贷款银行提出“商转公贷款”申请,获得原按揭贷款银行批准后可以办理“商转公贷款”。其他银行的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请按原转贷方式办理。
市中心信贷咨询电话:3127046 3114548
详细情况请登陆中心网站了解,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http://www.sclzgjj.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