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咨询合江镇三块石村垃圾处理场村民搬迁、赔偿问题?
- 问政网友:钉墙
- 问政对象:合江县
- 提问时间:2015-10-12 12:14:28
合江县把垃圾场设在我们村,空气污染环境和地下水的污染特别严重,村民已经受不了了,要求垃圾处理场给我们一个明确的答复,现在的解决方案已经出来,一是可以搬迁,给予补偿。二不搬迁的给予空气污染费,接自来水和天然气。现在我想问一下:要搬迁的村民费用应该是怎么算才合理,什么时候才能够解决。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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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0-12
12:14:28 钉墙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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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0-12
16:18:06 合江县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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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0-21
11:39:25 合江县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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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合江县
- 回复时间:2015-10-21 11:39:25
合江镇人民政府的回复
网友你好!
关于你在泸州市网络问政平台上关于咨询“合江镇三块石村垃圾处理场村民搬迁、赔偿”的问题我镇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对于愿意搬迁的农户,补偿标准参照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泸州市线型工程项目征地补偿安置办法(试行)的通知》(泸市府发〔2011〕17号)和《关于印发<泸州市征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泸市府〔2012〕26号)文件执行。目前,三块石村垃圾处理厂征地搬迁工作已全部完成结算,下一步待拆迁公司进场后,开始进行赔付工作。
感谢网友提出的问题,我们将继续努力,不辜负网友的殷切期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