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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咨询合江镇三块石村垃圾处理场村民搬迁、赔偿问题?

  • 问政网友:钉墙
  • 问政对象:合江县
  • 提问时间:2015-10-12 12:14:28

合江县把垃圾场设在我们村,空气污染环境和地下水的污染特别严重,村民已经受不了了,要求垃圾处理场给我们一个明确的答复,现在的解决方案已经出来,一是可以搬迁,给予补偿。二不搬迁的给予空气污染费,接自来水和天然气。现在我想问一下:要搬迁的村民费用应该是怎么算才合理,什么时候才能够解决。

问政跟踪
  • 1 2015-10-12
    12:14:28
    钉墙 已问政
  • 2 2015-10-12
    16:18:06
    合江县 已受理
  • 3 2015-10-21
    11:39:25
    合江县 已回复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合江县
  • 回复时间:2015-10-21 11:39:25

合江镇人民政府的回复

网友你好!

关于你在泸州市网络问政平台上关于咨询“合江镇三块石村垃圾处理场村民搬迁、赔偿”的问题我镇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对于愿意搬迁的农户,补偿标准参照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泸州市线型工程项目征地补偿安置办法(试行)的通知》(泸市府发〔201117号)和《关于印发<泸州市征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泸市府〔201226号)文件执行。目前,三块石村垃圾处理厂征地搬迁工作已全部完成结算,下一步待拆迁公司进场后,开始进行赔付工作。

感谢网友提出的问题,我们将继续努力,不辜负网友的殷切期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