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绿韵小区内住宅出租作单位食堂
- 问政网友:se4506456
- 问政对象:华阳街道
- 提问时间:2022-09-19 14:08:54
尊敬的主管部门: 您好,我是江阳区华阳街道绿韵一期2号楼2单元居民,因本楼栋1003户被出租作为单位食堂(据说是民生银行),楼栋居民多次向物管反应确无法解决,现在大家和物管经常在微信聊天群里争执,矛盾逐渐激化,故将相关问题向贵部门反映,希望能解决问题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 同时,也有几个问题想咨询,望得到答复。 1.本小区住宅是否可作为企业食堂场所? 2.如果其食堂手续完善合法的话,其是否已通过消防、燃气、电力及食品卫生等部门验收许可? 3.在泸州市疫情形势政策管控下,现大量外来人员无管控进出小区,如发生疫情感染事件谁人负责? 4.小区物业在此实践中应行使什么权力?承担什么责任? 希望主管部门详细了解此事情况,进行协调处理,避免矛盾升级,事件恶化。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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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19
14:08:54 se4506456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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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23
15:49:18 华阳街道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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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23
15:50:30 华阳街道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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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华阳街道
- 回复时间:2022-09-23 15:50:30
网友se4506456:
你好!你通过网络问政反映绿韵小区内住宅出租作单位食堂的问题已收悉,我单位执法人员进行了认真调查核实,现将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我单位执法人员于2022年9月22日到绿韵小区一期2号楼2单元1303号进行了现场检查。据民生银行相关负责人陈述,该房屋系民生银行员工租赁和使用,并非食堂,因银行部分员工居住地较远,中午未回家,为了解决吃饭问题,未回家的员工自发组织起来,购买食材在该处做饭和就餐。我单位执法人员已明确告知民生银行相关负责人疫情防控要求。该负责人表示,一是严格要求员工配合小区物业做好疫情防控,二是非特殊情况员工不得随意进出小区,三是对小区业主带来的不便和造成的影响表示诚挚的歉意。
感谢你对华阳街道工作的支持和理解,祝你生活愉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