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关于疫情原因延缓幼儿园开学,是否应退还暂缓开学期间的学费?
- 问政网友:candy559
- 问政对象:江阳区教育体育局
- 提问时间:2022-09-23 11:33:08
泸州市佳禾幼稚园原定于2022年8月31日报名,9月1日开学,但由于疫情原因,为了响应政府的疫情防疫政策,延缓该园的新生小朋友入学。如今该园发布消息说本地疫情已经得到了有效控制,并定于2022年9月26日入园开学,共计延期25个日历天。由于该园每学期的学费近一万元,现在已经延期将近一个月的时间,这个期间的学费是否应予退费?(因2023年1月21日就是除夕夜,且原计划的放假时间就是1月份了,显然说后面将延期的课程补回来这个方案不适合。)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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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23
11:33:08 candy559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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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26
10:09:17 江阳区教育体育局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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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26
16:01:08 江阳区教育体育局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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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江阳区教育体育局
- 回复时间:2022-09-26 16:01:08
网友,你好!
根据《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泸州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规范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2022年秋期各类教育收费执收方式的通知》(泸市发改价格[2022] 512号)规定“二、全市各公办幼儿园、民办非营利性幼儿园的保教费和中小学的住宿费、课后服务收费原则上按学期进行收取。待2022年秋期结束后,根据各学校本期实际授课和实际住宿的天数按实结算。其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按实收取,不得营利”。营利性幼儿园参照执行。
我局已要求幼儿园按照政策文件要求,做好家长的解释工作,取得家长理解与支持。
如有疑问,请电话联系江阳区教育体育局0830-3123591。
感谢你对江阳教育的关注
2022年9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