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咨询泸县地区准生证(计划生育服务证)办理问题
- 问政网友:419000965
- 问政对象:泸县
- 提问时间:2015-10-14 14:06:12
我和老婆2015年3月结婚,我是泸县福建镇人,老婆是广东人,婚后户口也迁至泸县。现在已怀孕三个月,准备在广东生小孩。关于准生证,有以下几个问题:
1.准生证和计划生育服务证有区别吗?是不是同样的东西?
2.办理准生证需要什么证明材料或者流程?
3.能不能托人办理准生证?
以上,希望得到解答,谢谢!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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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0-14
14:06:12 419000965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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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0-14
15:32:11 泸县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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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0-22
16:49:42 泸县 已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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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0-23
14:15:25 419000965 已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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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泸县
- 回复时间:2015-10-22 16:49:42
泸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回复
“419000965”网友,您好!您所发上述问政我们已收悉收悉,现依据有关政策回复如下:
在四川生育第一个孩子办的证件叫“生育服务生”,和网友说的“准生证”或“计划生育服务证”应该是同一个东西。
按照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改革计划生育证件办理工作的通知》(川卫办发〔2015〕60号)相关规定,办理一孩生育服务证需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明、户口簿、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夫妻双方照片2张。办理一孩生育服务证需夫妇本人持相关材料到镇级计生部门实行声明领取,没有其他程序。当然,也可以委托他人办理,需多出具一个委托他人办理的书面材料。
如果还有其他疑问,欢迎来电咨询,电话:8170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