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餐饮店定额发票中奖商家不予兑换
- 问政网友:KJDSHKFSH
- 问政对象:龙马潭区税务局
- 提问时间:2022-09-23 15:17:35
在龙马潭区安宁火车站快餐店消费取得50元定额发票 中奖5元后商家以“只管撕票不管兑换”的理由拒绝兑奖 电话咨询龙马潭区税务局 工作人员说如果商家不兑换就去大厅兑 商家不遵守规定就要我为了5元去趟税务局吗?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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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23
15:17:35 KJDSHKFSH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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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26
14:00:25 龙马潭区税务局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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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28
15:43:52 龙马潭区税务局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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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龙马潭区税务局
- 回复时间:2022-09-28 15:43:52
根据四川省国家税务局通用定额有奖发票管理办法(试行)第二章第十条规定
消费者中奖金额在100元以下的,可直接凭中奖发票(发票联和兑奖联)在开具定额有奖发票的纳税人处当场兑取现金,并将中奖发票兑奖联交纳税人留存,纳税人持兑奖联向主管国税机关办理垫付奖金的结算手续;中奖金额在100元及以上的,持中奖发票(发票联和兑奖联)和本人身份证明到发票监制市州局所辖的各办税服务厅兑奖。工作人员已将这一情况通过电话反馈给问政人,问政人表示已知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