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咨询结婚证办理及非婚生子入户问题
- 问政网友:不再坎坷
- 问政对象:纳溪区
- 提问时间:2015-10-15 12:46:25
我是纳溪区上马镇居民,配偶为重庆人,未领取结婚证。现在孩子3岁了,打算办理结婚证和给小孩上户口。请问是什么流程?要交社会抚养费什么的吗?交的话是多少?什么样一个标准?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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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0-15
12:46:25 不再坎坷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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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0-16
09:02:52 纳溪区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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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0-16
10:46:13 纳溪区 已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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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0-16
16:24:16 不再坎坷 已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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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纳溪区
- 回复时间:2015-10-16 10:46:13
泸州市纳溪区民政局回复
网友:
你好!办理结婚登记需要具备以下条件、资料:
1.申请条件: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即当事人一方的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当事人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双方完全自愿结婚。
2.所需资料:①当事人双方身份证、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与户口簿上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必须一致,不一致的需到公安部门予以更正);户口薄上婚姻状况栏注明本人真实的婚姻状况信息。②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当事人无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书(声明书在婚姻登记处填写)。③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④现役军人须持有团级以上政治处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军官证、士兵证、军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办理程序:①双方填写结婚声明书。②办理结婚证。
泸州市公安局纳溪区分局回复
网友:
你好!根据你所反映的情况,孩子的法定监护人可以到其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请办理出生入户,派出所受理后,在当月内通报当地计生部门,调查核实30日期满后办理入户。所需交验材料如下:
(1)法定监护人书面申请;(2)《出生入户申请表》;(3)《出生医学证明》或DNA《鉴定意见书》;(4)监护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