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咨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问题
- 问政网友:小维
- 问政对象: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提问时间:2015-10-15 18:07:11
你好,我是马上面临毕业的硕士研究生,想报考泸州市2015年下半年的事业单位,想咨询一下,泸州市事业单位对于研究生学历的人员是否有试用期?如果有的话,试用期为多长时间?试用期结束后是否会补发工资?谢谢!
问政跟踪
-
1
2015-10-15
18:07:11 小维 已问政 -
2
2015-10-19
11:20:41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已受理 -
3
2015-10-19
11:22:26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已回复 -
4
2015-10-20
15:06:07 小维 已评价
111
111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回复时间:2015-10-19 11:22:26
网友您好: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工资待遇。若仍有疑问,请拨打咨询电话:0830-31013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