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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咨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问题

  • 问政网友:小维
  • 问政对象: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提问时间:2015-10-15 18:07:11

你好,我是马上面临毕业的硕士研究生,想报考泸州市2015年下半年的事业单位,想咨询一下,泸州市事业单位对于研究生学历的人员是否有试用期?如果有的话,试用期为多长时间?试用期结束后是否会补发工资?谢谢!

问政跟踪
  • 1 2015-10-15
    18:07:11
    小维 已问政
  • 2 2015-10-19
    11:20:41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已受理
  • 3 2015-10-19
    11:22:26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已回复
  • 4 2015-10-20
    15:06:07
    小维 已评价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回复时间:2015-10-19 11:22:26

 

网友您好: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工资待遇。若仍有疑问,请拨打咨询电话:0830-31013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