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希望公开太平街21号(1、2、7、10栋楼)的相关信息
- 问政网友:共产党好
- 问政对象:江阳区
- 提问时间:2015-10-15 22:37:24
关于泸州市太平街21号(1、2、7、10栋楼)的征收决定。请公示:(1)建设项目批准文件。(2)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批准文件。(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4)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批准文件。(5)项目规划红线图。(6)泸州市太平街21号(1、2、7、10栋楼)请明确划定是棚户区还是危旧房。是根据国家哪些《法律法规》的哪条哪款来定论的?(7)确需征收房屋的申请报告和批复文件。请工作人员转到泸州市市级有关部门分别回答或一并回答。也可回复到我的邮箱。 我的qq邮箱是 804595403@qq.com 谢谢!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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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0-15
22:37:24 共产党好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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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0-26
10:07:55 江阳区 已转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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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0-28
16:45:53 江阳区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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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0-28
16:46:03 江阳区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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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江阳区
- 回复时间:2015-10-28 16:46:03
江阳区住建局回复
网友您好!现就您问政的问题回复如下:
你咨询的太平街21号院属于枇杷沟棚户区改造项目。枇杷沟棚户区改造项目是按照模拟征收和正式征收现结合的“两段式征收”,我区只负责该项目的征收工作,建设项目才需要进行环评,征收完毕后的建设情况建议咨询市规划局。
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