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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咨询房屋倒塌后农村产权证该怎样补办?

  • 问政网友:865831735
  • 问政对象:泸县
  • 提问时间:2015-10-16 12:11:33

我是泸县喻寺镇雷坝村村民,我们一家于2007年外出打工,家里的房屋倒塌后被村民种上庄稼。现在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都找不到了,请问我该怎么办?

问政跟踪
  • 1 2015-10-16
    12:11:33
    865831735 已问政
  • 2 2015-10-19
    11:41:13
    泸县 已受理
  • 3 2015-10-23
    16:49:09
    泸县 已回复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泸县
  • 回复时间:2015-10-23 16:49:09

喻寺镇人民政府回复


网友“865831735”,您好!您在“有话请您说-泸州市网络问政平台”上咨询农村房屋倒塌后产权证该怎样补办的问题,我们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依据一九九五年五月一日原国家土地管理局印发的《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五十二条“空闲或房屋坍塌、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宅基地,不确定土地使用权。已经确定使用权的,由集体报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注销其土地登记,土地由集体收回”之规定,如果房屋已经坍塌两年以上,应收回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予以注销。确需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的,应向村社提交书面申请,审核同意后由所在地国土资源部门按程序办理使用土地审批手续。如果房屋坍塌不到两年,产权证书遗失需要补办的,可以到所在地国土资源部门办理遗失补发手续。

所需资料及程序,在具体办理时国土资源部门将一次性详细告知。


如仍有疑问,请咨询喻寺国土资源所,联系电话:8292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