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咨询房屋倒塌后农村产权证该怎样补办?
- 问政网友:865831735
- 问政对象:泸县
- 提问时间:2015-10-16 12:11:33
我是泸县喻寺镇雷坝村村民,我们一家于2007年外出打工,家里的房屋倒塌后被村民种上庄稼。现在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都找不到了,请问我该怎么办?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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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0-16
12:11:33 865831735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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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0-19
11:41:13 泸县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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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0-23
16:49:09 泸县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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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泸县
- 回复时间:2015-10-23 16:49:09
喻寺镇人民政府回复
网友“865831735”,您好!您在“有话请您说-泸州市网络问政平台”上咨询农村房屋倒塌后产权证该怎样补办的问题,我们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依据一九九五年五月一日原国家土地管理局印发的《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五十二条“空闲或房屋坍塌、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宅基地,不确定土地使用权。已经确定使用权的,由集体报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注销其土地登记,土地由集体收回”之规定,如果房屋已经坍塌两年以上,应收回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予以注销。确需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的,应向村社提交书面申请,审核同意后由所在地国土资源部门按程序办理使用土地审批手续。如果房屋坍塌不到两年,产权证书遗失需要补办的,可以到所在地国土资源部门办理遗失补发手续。
所需资料及程序,在具体办理时国土资源部门将一次性详细告知。
如仍有疑问,请咨询喻寺国土资源所,联系电话:8292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