叙永县新区领南尚品小区门市漏水造成损失该谁负责?
- 问政网友:倪三哥
- 问政对象:叙永县
- 提问时间:2015-10-18 16:59:01
事情经过:
2015年8月24日11:47左右发现门市(领南尚品15号楼5号门市兰舍硅藻泥)屋顶渗水,12:03分去找物管,物管说15:00上班通知开发商工程部处理,15点工程部上班,联系二楼住户到场协助处理,17:00左右二楼住户到位,开始拆吊顶,发现是主下水道(直径11CM)被一根20cm长的冲击钻头击穿,造成漏水。开发商工程部冯经理说不是他们问题,让我找物管,物管说不是他们问题,让找开发商,24日到18:20因为楼上还在用水,也没处理,说25日处理。
25日9:00,我与物管联系处理漏水事宜,物管却在办公室和开发商工程部冯经理扯皮,因为换下水管道需要275元,为了尽快处理漏水的事情,我掏钱给开发商工程部,让他们处理漏水,处理完的时候已经快12:00了。而事后,开发商工程部冯经理拒不承认是开发商的问题。我和房东找到叙永县建设局,接待室的工作人员(一怀孕女士)没听说这种问题,带我找质监站。当找到质监站的负责人(具体名字不清楚),将具体情况告知后,他将电话打给领南尚品施工部冯经理,听了冯经理的意见后,他就变相为开发商开脱,根本没到漏水现场了解情况,就说应该不是开发商的问题,这让我怀疑后面是否有些不正常的潜规则。
事情拖到9月22日(或者23日),叙永县建设局质监站安排一魏姓人员上门了解具体情况,经现场勘查,他分析,该冲击钻头从主下水管道出来造成漏水,责任在开发商,原因有两点:
第一,下水管道由开发商安装,而楼上住户的下水管道均从主下水管道分出,而且住户家中的下水道弯头也没法通过一根直径1cm,长20cm的钻头。哪怕住户钻头掉下水道,也只是掉在自己家里的下水道沉水弯,从住户家下水道掉下,要冲到主下水管道,要经过1米多长,3个90°的水平直角弯头,这是没法冲过去的。
其次,冲击钻头上面铁锈密布,估计在下水道里的时间也有一年半载了,而门市是14年底才交房,楼上住户今年3月份后才开始装修。
用责任划分排除法,可以排除门市业主、楼上住户和物管都没有责任,那唯一的问题就是开发商了。
但是对于已经验收的房屋,魏姓工作人员说这种问题不属于建设局质监站管理。所以,也没有后来了,对于我来说,我也猜中了这个结果,因为老百姓被政府部门当皮球踢又不是第一次了。。。
10月17日中午11点半左右,楼上住户擦窗户,将脏水倒进水槽,我的门市又漏水了,这次我找到楼上住户,要求及时处理,住户联系物管,物管通知开发商工程部检查,结果又是那个冯经理,他一出现,我就估计他是死不认账的,结果18日下午3点他一到场,就说是楼上住户用水不当。我真是没见过如此无耻之人,水槽是开发商做的,防水是开发商做的,下水道也是开发商做的,这漏水不是开发商的问题,居然成了楼上住户用水不当?这水槽设计出来,只是看的????面对如此无耻的小人,我知道只有通过上级政府部门处理才能尽快处理,所以出于对政府相关部门的信任,我写下了这份问政,希望这次能管用一点,也希望这次能有一个结果,而不是又当一次皮球!!!
开发商:南充新金丰实业
两次漏水直接经济损失:26000元左右(因为门市是做硅藻泥,成本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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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0-18
16:59:01 倪三哥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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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0-19
10:58:07 叙永县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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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0-23
15:33:28 叙永县 已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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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0-23
15:39:21 倪三哥 已评价
- 回复单位:叙永县
- 回复时间:2015-10-23 15:33:28
叙永县住建局回复:
网友您好!经调查,您所反映的房屋于2014年年底竣工验收,于2015年3月份交付给产权人陈佳明使用。
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第七条第四款之规定,如属于工程质量缺陷问题且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内,应由建设单位负责履行保修义务,如超过保修期,则应由产权人处理。经初勘,该信访件排水管的破损漏水是因钻头掉落进管道而导致的纠纷。经协商,由开发单位在30日内,委托有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鉴定,并根据司法鉴定报告结果明确责任并依法处理。
2015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