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贷款引发的合同纠纷该谁管?
- 问政网友:人性
- 问政对象:市市场监管局
- 提问时间:2015-10-20 08:52:51
汽车抵押贷款
贷款6万,手续费用8千6百元,每月还款6千4百元,连续还12个月,15年8月7号贷款,8月30号还款6千4百元,10月2号车被悄悄拖走,8号叫到公司接受处理,处理结果是连三天內本带息还款91300',否则以车抵债。
三天内沒有交913O0,被告知不关车主的事了,车也抵债了
车的价格是231800,加保险及相关费用26万
公司催收部就像黑社会一样,说他们的做法是合理合法受国家保护的,我报警棉花坡派出所说不归他们管,因为是合同纠纷。
请问领导这样的事情在当今社会真的是:合理、合法、受国家保护吗?
如果是,请问领导:谁又能保护我以及还有很多像我这样的受害者呢?
领导,我可以一次又一次的失望,但是我不相信这事真的就合理,合法,可以受保护,但是我不相信保护他们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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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0-20
08:52:51 人性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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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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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市工商局
- 回复时间:2015-10-29 15:39:09
我局经办人员于10月23日上午9:00左右,就此事与当事人(联系电话18008239777)进行电话沟通了解,该当事人不能提供有关相应双方贷款合同和依据(书面材料),不能准确说出贷款企业名称。
请当事人收到回复后,携带相关贷款合同和依据(书面材料)前往泸州市工商局市场科。(地址:龙马潭区龙南路46号5楼,联系电话:0830-2571025或0830-257097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