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咨询公积金购房贷款问题
- 问政网友:2朵玫瑰花
- 问政对象:市公积金中心
- 提问时间:2015-10-20 17:09:18
我现在是未婚购房公积金贷款,房产证是我一个人的名字。2015年10月份买的房子,现在1个人公积金还贷款。请问,我结婚后,我爱人也有公积金,房贷可以由1人变为2人,共同用公积金还贷款吗?(如果可以,请问大慨手续)。谢谢!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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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0-20
17:09:18 2朵玫瑰花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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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0-22
12:14:29 市公积金中心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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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0-28
10:31:56 市公积金中心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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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市公积金中心
- 回复时间:2015-10-28 10:31:56
不知你所述的“房贷由一人变两人,共同用公积金还贷款”是何意,只能就两种情况分析如下:
1、 公积金贷款期间不能变更借款人和抵押权人;
2、 夫妻双方可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内不超过上年还款金额的住房公积金用于还款。
市中心信贷咨询电话:3127046 3114548
详细情况请登陆中心网站了解,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http://www.sclzgjj.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