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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绿地城拖欠违约金

  • 问政网友:赵俊
  • 问政对象:纳溪区住建局
  • 提问时间:2022-10-22 16:40:59

绿地城二期枫林公馆二期延期交房一年,后与我们业主签订违约金合同,按照合同约定应该于2022年分四个季度,还清违约金,现在为第四季度仍未支付一分钱违约金。求助。

问政跟踪
  • 1 2022-10-22
    16:40:59
    赵俊 已问政
  • 2 2022-10-26
    17:05:31
    纳溪区住建局 已受理
  • 3 2022-10-28
    18:05:27
    纳溪区住建局 已回复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纳溪区住建局
  • 回复时间:2022-10-28 18:05:27

纳溪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回复:
网友:
    您好!现将您的问政回复如下。
经核查,您与开发企业双方签订有《商品房买卖合同》和《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可按照相关约定条款由双方协商解决或采取法律途径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我局已督促泸州金瑞恒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按照双方约定及时兑付违约金。相关情况已与您联系沟通,您已表示知晓。
感谢您对我区住建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如还有其他疑问,可请再咨询纳溪区住建局房管股:0830-42558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