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投诉泸县教育局存在暗箱操作
- 问政网友:MAggie1
- 问政对象:市教育体育局
- 提问时间:2015-10-21 13:51:14
我是一名刚离职的泸县在编教师。辞职时因未达到服务年限,缴纳了相应的违约金。(违约金是按合同规定给的),同是泸县离职教师,一样未达到服务年限,有的本应交3万结果交3千就搞定了。而有的一分钱也没交也搞定了。
想请问市教育局教师招聘合同规定服务年限合理吗?未达到服务年限就应该给违约金吗?这个违约金是市教育局提出的吗?如果应该,为什么又不一视同仁,区别对待?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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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0-21
13:51:14 MAggie1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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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0-22
14:43:00 市教育体育局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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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0-28
16:33:06 市教育体育局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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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市教育体育局
- 回复时间:2015-10-28 16:33:06
网友你好,你咨询的事项回复如下:
按照现行政策规定,事业单位(含学校)工作人员均实行合同制管理,新招聘教师应与学校签订相应的聘用合同。聘用合同的格式和具体内容市教育局均没有统一规定,是由招聘教师与学校共同协商确定。
招聘教师与学校一旦签定聘用合同,且合同中明确约定有违约金,则教师与学校双方均应遵守合同规定,若一方违反合同规定,则应向合同的另一方支付合同约定的违约金。至于不同学校间教师所交违约金不一致问题,可能是教师与其学校在签定聘用合同时,在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的金额不一致所致,具体情况需咨询相关学校。
如还有疑问,请电询:319386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