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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反映童欣枫林幼儿园乱收生活费

  • 问政网友:编织幸福
  • 问政对象:龙马潭区
  • 提问时间:2015-10-21 19:04:20

教育局领导你好,我小孩就读于龙马潭区童欣枫林幼儿园,每个月生活费是350元,我有两个问题要反映一下。

一是今年9月份由于庆祝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推迟到9月7日开学,但是开学收350元生活费,一分都没有少,9月份按30天算,9月1日至9月6日共6天是生活费是不是该扣除?

二是国庆节放假7天,收了305元生活费。我算了一下,幼儿园是按10月31天算的,每天平均11.2元,那么就只扣了4天共45元的生活费。既然一个月生活费按31天算,那么就是把每周末的两天都算了钱的,为什么国庆放假就只扣4天,而不是7天?

现在读幼儿园跟读大学的学费差不多,对于普通家庭来说也是一笔不小的开资,幼儿园为什么要算的那么精?该我们出的钱一分不少,幼儿园放了多少天至少生活费就该减多少天,国庆还只算4天?要这样算,那么10月份读书的天数共22天,350除以22等于15.9,放假的时间才能算4天,那么扣除的生活费也是63元。虽然相差的钱不多,但至少我们看到学校不占便宜的态度,学校是教书育人的地方,而不是挖空心思把算盘打的叮当响的商家。希望教育局能管一管,给你们添麻烦了。

问政跟踪
  • 1 2015-10-21
    19:04:20
    编织幸福 已问政
  • 2 2015-10-23
    10:28:05
    龙马潭区 已受理
  • 3 2015-10-23
    10:29:19
    龙马潭区 已回复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龙马潭区
  • 回复时间:2015-10-23 10:29:19

龙马潭区教育局回复:

家长朋友你好!

经调查,家长反映情况部分属实。童欣枫林幼儿园生活费9月7日-10月7日收费350元,为对月收费,不存在9月1-6日生活费扣除问题,属幼儿园未向家长解释清楚。10月1-7日国庆放假,法定假日3天,加上中秋法定假日1天,共4天,童欣枫林幼儿园算漏了中秋放假一天,故只退了3天。

我局已责令童欣枫林幼儿园退还家长中秋节一天的生活费,在下月家长交纳生活费时扣除。

2015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