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合江县不动产中心急需提高业务技能和水平!
- 问政网友:a539935
- 问政对象:合江县
- 提问时间:2015-10-22 09:24:36
某日去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我方已出具授权委托书,全权由某某人代理房屋抵押登记、领件手续,对我方代理人登记资料上的签字均已认可。合计不动产中心说需在申请表上,房屋现状说明加盖单位公章,大市和其他不动产中心均无此要求,且已经出具授权委托书标明法律载体,合江不动产中心说2015年10月22日就不予以受理办件手续,且因我方公章外出不能及时回来办理,故与合计不动产中心商量,待取他项权证时后补该项手续也被告知不可以,这和党中央提倡的简政路线已经不在一个中心思想,完全没吃透该项红色文件!!!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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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0-22
09:24:36 a539935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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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0-26
16:30:49 合江县 已转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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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0-28
15:31:14 合江县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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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1-04
11:24:08 合江县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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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合江县
- 回复时间:2015-11-04 11:24:08
合江县国土资源局的回复:
网友你好!
关于你提出的“合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急需提高业务技能和水平”的问政,现回复如下:
自2015年10月26日合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试运行以来,前台受理工作一直处于正常运作状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三章第十六条规定:《不动产登记申请表》系不动产抵押登记必收要件,《房屋现状说明书》系登记机构认为必要的其他材料,登记申请人均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并签字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