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咨询川职改[2005]20号文件时的第七条如何执行的?
- 问政网友:123
- 问政对象: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提问时间:2013-02-05 09:14:04
请问领导,川职改[2005]20号文件时的第七条,我们市是如何执行的呢?
七、下列人员受聘专业技术职务时,由用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提出相应的外语要求:
(一)通过考试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
(二)通过考试取得职业资格,按照国家规定可直接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
是不是通过国家组织的资格考试,获得中级资格证书,用人单位如果不要求职称外语,就可以不考职称外语直接聘用呢?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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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2-05
09:14:04 123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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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2-07
18:16:59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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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
- 回复时间:2013-02-07 18:16:59
泸州市职改办回复:
关于川职改[2005]20号文件第七条如何执行的咨询收悉。现回复如下:
目前我市在执行本条规定时,对事业单位的人员,除川职改[2005]20号文件已明确规定的可以免于外语考试和外语暂不作要求的人员外,都必须先通过相应等级的外语考试后才具备聘任的资格条件。具体可电话咨询泸州市职改办,联系电话:273997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