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烈建议取消以数字命名过江大桥
- 问政网友:松下裤腰带
- 问政对象:市民政局
- 提问时间:2022-10-29 10:51:08
泸州的过江大桥现在都是以数字命名,很多本地人都分不清, 更不要说外地人了 为什么还非要以数字来命名??强烈建议取消以数字命名,以地理位置来命名 这样不仅更容易区分还有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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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29
10:51:08 松下裤腰带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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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01
09:58:24 市民政局 已转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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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02
15:39:15 市民政局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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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02
15:44:42 市民政局 已回复
- 回复单位:市民政局
- 回复时间:2022-11-02 15:44:42
网民朋友:
您好!感谢您对我市地名工作的关心。您提出的《建议桥梁命名取消数字命名以地理位置命名》的问题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地名命名的政策规定
《地名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第六项规定:具有重要地理方位意义的交通运输、水利、电力、通信、气象等设施的命名、更名,应当根据情况征求所在地相关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意见,由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报民政部门备案。
《四川省地名管理办法》第七条第四项规定;各专业部门使用的具有地名意义的台、站、港、场、桥梁、水库、游览地及其他人工建筑名称,由各专业部门提出意见,征得当地人民政府同意后,报上一级专业主管部门审批,送当地和省地名管理机构备案。
综合上述政策规定,主城区桥梁的名称,具有地名意义,其命名、更名由有关专业主管部门负责承办。
二、主城区桥梁命名情况
地名是社会基本公共信息,发挥着指示地理实体位置、传递地理实体信息的功能;地名也是历史文化的重要载体之一,记录着人类社会的发展进程。主城区桥梁现用名称是市建设和规划局2013年依法履行公开征求意见、专家论证和社会公示等程序后,形成《泸州市中心城区桥梁命名方案》,经市政府审批同意后,向全社会进行了公告。命名范围涵盖了我市城市总体规划控制区域,即隆纳高速公路、成自泸赤高速公路、宜泸渝高速公路围合区及周边相邻区域内已建和规划的桥梁,统一命名的原则主要是分别以长江和沱江作为桥梁主名,从下游到上游依次序命名。
三、工作推进情况
近年来,陆续收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网络问政以及群众反映,我市桥梁命名存在名称无特色、不能反映泸州历史文化、城市品牌、地理位置特征等内涵,桥梁名称不好记忆、容易产生混淆、群众难以识别等问题。为回应群众对城市桥梁名称“简单明了、好找易记”的需求,我局主动配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市规划等部门,多次召开座谈会,就城市桥梁命名、更名问题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呼声,征求群众意见。若我市中心城区跨江桥梁确需更名,我局将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广泛收集历史文化等有关资料,组织相关专家学者进行科学论证,聘请第三方机构开展风险评估,在审慎稳妥的前提下依法按照规定程序组织实施。
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泸州市民政局
2022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