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咨询汽车过户手续和规定
- 问政网友:月半腰
- 问政对象:泸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 提问时间:2015-10-23 11:41:47
本人有一辆车,去年卖给一中介,随后中介卖予别人,可买家迟迟不来办理过户,在此,咨询相关部门,我应该怎么处理过户?可否申请汽车报废?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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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0-23
11:41:47 月半腰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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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1-04
15:37:17 泸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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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1-04
15:37:30 泸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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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泸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 回复时间:2015-11-04 15:37:30
您好,根据公安部令第124号《机动车登记规定》中第十八条: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自机动车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转移登记。请现机动车所有人持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登记证书;行驶证到泸州市二手车交易市场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地址:江阳区蓝田镇机场路口二手车交易市场;电话:3897033)办理辖区内的机动车转移登记业务,并交验机动车。根据来文所述,请原车主和现车主进行沟通协商,如确实无法达到一致意见,建议可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买车人到公安交警车管部门办理机动车转移登记。
根据我国物权法的规定,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您反映的情况显示您已实际将车售卖并将车交与购车人,因此机动车所有权已转移给购车人,您不能申请该车报废。
如有未尽事宜,请您拨打0830-2504766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