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增设青云台小区地下车库充电桩接线位置
- 问政网友:sl1992
- 问政对象:市人防办
- 提问时间:2022-11-06 16:27:11
青云台小区车位分为普通产权车位和人防车位,在普通产权车位区域有充电桩接电电表,14.15.20号楼负一楼的人防车位一个充电桩接电位置都没有,如果要安装自有充电桩,只能到普通车位接电,接线距离很远(150-300米左右),线路损耗大成本高,不符合新能源精神;如果接电用户较多还会导致车库顶上全是自己穿的线管,将会存在非常大的安全隐患。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局、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快居民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发改能源〔2016〕1611号)精神,要求开发商增设人防车位充电桩接线位置,并安装足量的电表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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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06
16:27:11 sl1992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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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07
19:28:55 市人防办 已转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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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10
10:33:23 市人防办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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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11
15:59:08 市人防办 已回复
- 回复单位:市人防办
- 回复时间:2022-11-11 15:59:08
青云台小区购房户朋友:
你好!你通过网络问政平台提问的“要求增设青云台小区地下车库充电桩接线位置”已收悉,我单位进行了认真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1.根据《关于加快居民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发改能源【2016】1611号)第三条:“新建或改扩建住宅项目按规定需配建充电基础设施的,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核发相关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要严格执行配建或预留充电基础设施的比例要求。施工图审查机构在审查新建或改扩建住宅项目施工图时,对充电基础设施设置是否符合相关标准进行审核。建设主管部门要将充电基础设施配建情况纳入整体工程验收范畴”的规定,您要求开发商增设人防车位充电桩接线位置,并安装足量的电表箱,请咨询相关部门。
2.根据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人民防空工程平时开发利用管理办法》第二条“人民防空工程平时应当最大限度地开发利用,以减轻国家负担,增强人民防空建设的发展能力,更好地为经济建设和人民生活服务”及第十三条“使用单位不得改变人民防空工程的主体结构,不得擅自拆除人民防空工程设备设施或者危害人民防空工程的安全和使用效能。”的规定,在人防车位内增设充电桩不得破坏人防工程结构和降低人防工程防护效能。
泸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22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