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维多利亚3期领秀小区的20号楼顶违建请予以制止
- 问政网友:1221
- 问政对象:市城管执法局
- 提问时间:2015-10-25 17:32:04
泸州市维多利亚领秀小区20号楼楼顶自2015年9月30号交房,到现在楼顶以经建起墙体,模板以支起正准备在上面打现浇;注意:不是简单的搭建,而且按照楼下住房的结构修建成完整的几室几厅的套房,)。楼顶平台被违建业主瓜分一空,暂时未建“住房”的也修建砖头围墙进行圈线占地。
众所周知,高层建筑的楼顶系所有楼栋业主的公共场地,也是高层建筑的消防应急逃生通道。且楼顶整体加修一层“住房”也给整栋楼房带来房屋承重方面的安全隐患。恳请政府主管部门高度重视这一情况,拿出有力措施切实制止并整改我小区楼顶违建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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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0-25
17:32:04 1221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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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0-26
10:23:44 市城管执法局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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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0-29
10:36:18 市城管执法局 已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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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0-29
17:47:34 1221 已评价
- 回复单位:市城管执法局
- 回复时间:2015-10-29 10:36:18
网友您好
2015年1月1日,泸州市正式实施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承担违建查处职能,三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分局负责我市主城区规划区范围内的案件查处工作。
接到群众举报,江阳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分局联合华阳街道对维多利亚违建住户进行摸底,调查发现维多利亚小区内违建共19处。2月28日,华阳综合执法中队联合竹苑社区工作人员、物业负责人对相关违建户上门宣传,要求其停止违建施工,并自行拆除违建,恢复原貌。后发现部分业主继续施工,3月6日至7日,华阳综合执法中队一方面向违章搭建业主下发《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通知书》,并积极联系物业公司配合制止违建继续施工。另一方面通过物业在小区内广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通报处理进度,因涉及私人有关信息,故公开时未提及业主相关私人信息,现竹苑社区工作人员正挨家挨户上门宣传,争取小区业主的理解。
目前已对维多利亚领秀3号楼3205、3206、21号楼2704、2705、404、19号楼楼顶、20号楼楼顶、维多利亚1期24号楼楼顶等违建进行拆除。因强制拆除违建有相应的程序和具体的统筹安排,对其余违建处置工作正在有序的推进当中,您如有情况反映或疑问,可向江阳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分局(电话 3123545)投诉、问询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