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原单位欠缴社保费用 致使新单位不能参保
- 问政网友:朱幺儿
- 问政对象:龙马潭区
- 提问时间:2015-10-26 08:42:32
本人朱晓娟,于2014年4月10日进入泸州市鑫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工作,公司地址:泸州市龙马潭区蜀泸大道15号英豪花园(佳乐龙城大厦米琪林轮胎正对面二楼),社保参保单位编码:24365,医保参保单位编码:1781;前期谈定试用期3个月并于2014年7月开始参保购买四险(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并每月从工资中扣除个人部分保险费用,我于2015年6月24日正式从该公司离职,但该公司从2014年8月开始该公司将我个人部分保险费用从工资中扣除之后却一直未到社保局缴纳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四险费用,离职后到现在该公司也因为拖欠贵局保险费用一直未给予办理停保转出手续,导致现新公司也不能办理参保手续。现我有以下诉求:
1、投诉泸州市鑫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存在故意欠费不缴,现希望相关单位能就此情况督促该公司前来办理社保补缴及停保转出手续;
2、如原单位实在无力完清实际欠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本息的,我本人也不能承担该比费用,可否选择放弃补缴并提出书面申请,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不缴不记”的原则,把我的社保关系给予转出好让新单位能办理参保手续,让我得到劳动者应有的劳动保障。
希望相关领导重视我的以上述求,谢谢!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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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龙马潭区
- 回复时间:2015-10-29 09:18:09
龙马潭区社保局回复:
朱晓娟女士,您好!您所反映的泸州市鑫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欠缴养老、工伤、生育保险费的问题,我局已及时与该单位取得联系,并督促其及时缴清欠缴,该单位已为您缴清养老、工伤、生育保险费用。现您所在的新单位可以为您申请办理养老、工伤、生育参保手续。如有不清之处,可与我局征收一股直接联系。联系电话:0830-251136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