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反映学校奖励性绩效不合理
- 问政网友:天街十三少
- 问政对象:纳溪区
- 提问时间:2015-10-29 19:26:30
尊敬的领导:
您好!我是江南职中的一名教师。关于年终绩效。学校规定的基本工作量80%学校教师的是通过了。可是基本工作量的制定规则,是不是用该透明化呢?仅凭校长一句13节就算制定啦。年终绩效是不是应该以全年的实际工作总量来评定呢?仅凭一学期的理论量来定是不是不公平呢?这学期的我没达到,上学期的工作量绝对有16节以上就白干啦。还有您说的考虑啦,年龄,怀孕,哺乳,疾病的特殊照顾,学校公布出来的,不合格的人就是这些年龄大的,怀孕的,哺乳的,疾病的。根本就没照顾。校长说13节算达到基本工作量。那怀孕的老师,哺乳的,年龄大的老师,基本都达到了10节以上但不满13节,如果有照顾,请问怎样照顾的?为什么不合格的还是他们?工作量上照顾啦,绩效就被照顾没啦吗?学校7个校长,11个中层。在职教师才100零几人,学生2000左右,领导不上课都够。我们这些老师,上课还不够。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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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0-29
19:26:30 天街十三少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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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0-30
09:05:03 纳溪区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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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1-02
09:40:55 纳溪区 已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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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1-02
10:54:42 天街十三少 已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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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纳溪区
- 回复时间:2015-11-02 09:40:55
泸州市纳溪区教育局回复
网友:
你好!我局收悉你的问题,现作如下回复:
关于江南职中绩效分配方案的问题,学校校长已与你进行沟通,对具体政策作了说尽的解释。
感谢你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