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不可以不要再用“办新房产证”的说法了?
- 问政网友:泸鸣
- 问政对象:泸县
- 提问时间:2015-10-30 15:16:07
可不可以不要再用“办新房产证”的说法了
2015年10月30日,泸州新闻网发布了一条来源于华西城市读本的消息,题目是《泸县一环卫工危房改造惹纠纷自家门口空地要出钱买?》,说的是泸州泸县奇峰镇宝藏村的村民陈孝德,是该县云龙镇的一名环卫工人,原来在奇峰镇宝藏村的“猪市坝”有一套存在安全隐患的老房子,他在当地政府的要求下于去年10月就地改造建起了新房。完工后,马路对面的开发商邻居朱女士,却要求他出钱“购买”自家门前的空地,双方因此陷入纠纷。
该消息接着说,“陈孝德和朱永芬两家,目前还在为陈孝德家门口空地的归属权闹纠纷,我们无法为陈孝德办理土地证和房产证。”27日,奇峰镇政府建管办负责人甘冬梅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陈孝德的危房改造工作目前已完工1年多,政府的确还没有为他办理新的房产证和土地证。
读到这里我感到有点奇怪了:泸州市和泸县作为全国不动产登记的试点城市和县区,不是早就实行了房产证和国土证二证合一,统称为办理不动产登记证了吗?如果真的是这样,那么泸县奇峰镇政府有关工作人员的法制观念也就太薄弱了!如果真的是这样,可不可以不再用办新房产证和新土地证的说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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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0-30
15:16:07 泸鸣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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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0-30
15:39:35 泸县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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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1-06
09:48:33 泸县 已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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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1-06
10:20:38 泸鸣 已评价
- 回复单位:泸县
- 回复时间:2015-11-06 09:48:33
泸县奇峰镇人民政府回复
“泸鸣”网友,您好!您在“有话请你说——泸州市网络问政平台”上建议不要使用“新房产证”说法,我们已于11月2日收悉,现回复如下:
一、陈孝德因新建房与邻居朱女士发生纠纷,分管建设领导和村镇建设服务中心工作员多次去协调,但都未圆满解决。
二、陈孝德的房子是危房,2014年9月,陈孝德在没有办理土地等相关建设手续的情况下违规建房。奇峰镇村镇建设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于2014年9月28日向他发放停工通知书,要求其手续完善后再建。但陈孝德房屋自2014年建设好到现在,未曾到镇国土所或村镇建设服务中心咨询过产权证办理事宜。
三、关于网友建议不要使用“新房产证”说法,我们对此表示感谢,按现有不动产登记相关规定确实不应该使用“新房产证”的说法,而应该叫“不动产产权登记证书”。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
如仍有疑问,请咨询奇峰镇村镇建设服务中心,联系电话:899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