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孤儿待遇问题
- 问政网友:17608452214
- 问政对象:古蔺县民政局
- 提问时间:2022-12-02 22:15:25
年满十八周岁的孤儿还在校读书,为什么不能继续享受孤儿待遇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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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02
22:15:25 17608452214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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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27
09:24:03 古蔺县民政局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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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27
09:29:45 古蔺县民政局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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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古蔺县民政局
- 回复时间:2022-12-27 09:29:45
17608452214网友:
你好!
你的网络问政“年满十八周岁的孤儿还在读书,为什么不能继续享受孤儿待遇”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四川省民政厅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的通知》(川民发〔2011〕42号)文件指导,孤儿保障的对象是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未成年人”是指未满18周岁的公民。按照你所述对象姜涛已满18周岁,因此姜涛已不符合孤儿基本生活费申请条件。
按照《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 项目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民办发〔2019〕24号)文件指导,针对已被认定为孤儿身份、年满18 周岁后在普通全日制本科学校、普通全日制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等高等院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中专、大专、本科学生和硕士研究生,可纳入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
古蔺县民政局
2022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