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夫妻共有财产被单方转移怎么办?
- 问政网友:lindaiqiang
- 问政对象:泸县
- 提问时间:2015-11-02 11:55:10
在2015年10月18日还是19日,我妻子回她娘家的姐夫家里把夫妻名下18万元钱,转入她姐姐名下15万。我去她娘家把妻子接回四川泸县奇峰。她姐姐还说只转给她几万块钱。到最后我才知道是15万。在2015年10月27日我和妻子又回到我们打工的地方厦门。当我提出叫妻子把转给她姐姐的钱还给我们。她姐姐说在她姑姑那里。再说我查过,私自转移夫妻共有财产的可以起诉。现在妻子于2015年10月30日不声不响的跑了,到现在已经3天,电话也一直关机。我该怎么办呢?
问政跟踪
-
1
2015-11-02
11:55:10 lindaiqiang 已问政 -
2
2015-11-02
15:58:18 泸县 已受理 -
3
2015-11-06
17:09:11 泸县 已回复
111
111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泸县
- 回复时间:2015-11-06 17:09:11
泸县司法局回复
网友“lindaiqiang”,您好!您在“有话请您说-泸州市网络问政平台”的问政我们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就您在网上反映的情况看,您当务之急是在妻子失踪地派出所报案,在公安部门的帮助下尽快找到您的妻子。
找到妻子后,如果您与妻子能相互谅解,继续保持夫妻关系当然最好。至于转给妻子姐姐的钱,在您有证据的情况下,根据《民法通则》第九十二条规定“ 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可以以不当得利起诉当事人妻子的姐姐返还15万元。
如果您与妻子的关系不能复合,可以在提起离婚诉讼时,就私自转移共同财产提出相应诉讼请求。
由于您反映的情况不是很具体,我们的答复可能不会让您满意。如您有其他疑问,请联系泸县法律援助中心,电话:0830-8191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