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

承办:泸州市融媒体中心

执行:泸州新闻网

问政内容

建议将未婚证明出具纳入网上办理范围

  • 问政网友:15803364696
  • 问政对象:市民政局
  • 提问时间:2022-12-16 09:23:59

建议将未婚证明出具纳入网上办理范围。如可用微信、酒城e通APP等。

问政跟踪
  • 1 2022-12-16
    09:23:59
    15803364696 已问政
  • 2 2022-12-16
    20:00:52
    市民政局 已受理
  • 3 2022-12-16
    20:03:06
    市民政局 已回复
  • 4 2022-12-20
    01:09:27
    15803364696 已评价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市民政局
  • 回复时间:2022-12-16 20:03:06

市民朋友:

    您好!根据《民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相关工作的通知
》(民函〔2015〕266号)文件规定,“除对涉及我国台湾地区和哈萨克斯坦、芬兰、奥地利、荷兰、德国、阿根廷、乌拉圭、墨西哥、波兰等9个国家公证事项仍可继续出具证明外,各地民政部门不再向任何部门和个人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各地民政部门在出具证明时,应当根据当事人所涉事项,在出具证明中注明’本证明仅限于XXX(申请人)办理赴XX国家(或者台湾地区)的XX公证事项使用,用于其他事项无效。’”而当事人需亲自或委托公证代理人到现场进行人脸识别、指纹录入等身份核验,所以不能进行网上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