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死亡人员的医保退费问题
- 问政网友:张鱼哥不爱章鱼
- 问政对象:合江县税务局
- 提问时间:2022-12-28 16:18:30
问题
1、2023年的医保退费申请时间段是什么时候?
2、退死亡人员的医保所需材料是哪些?
3、办理退费必须要去县里吗?可否将材料交至村上办理?
问政跟踪
-
1
2022-12-28
16:18:30 张鱼哥不爱章鱼 已问政 -
2
2022-12-30
11:18:40 合江县税务局 已转交 -
3
2023-01-03
09:26:23 合江县税务局 已受理 -
4
2023-01-04
10:39:51 合江县税务局 已回复
111
111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合江县税务局
- 回复时间:2023-01-04 10:39:51
张鱼哥不爱章鱼市民朋友:
你好!你反映的“死亡人员医保退费问题”已收悉,现将回复如下: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 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退费工作的通知》(川税发【2019】70号)文件规定: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在集中征缴期内缴费后死亡的,其亲属须在退费年度的6月30日前申请退费;二、退死亡人员的医保所需资料:死亡证明、退费收款人身份证及在用的有效银行卡(需注明开户行网点)复印件;三、办理退费方式:退费人或退费委托人可以将退费资料交合江县政务大厅一楼税务社保窗口受理、亦可将退费资料交所在镇街便民中心医保经办人或者委托村社干部代为办理。
合江县税务局工作人员于2023年1月4日与你电话联系沟通,你表示已知晓办理情况。
感谢你的来电,祝你生活愉快!
承办人:王友平
联系电话:(0830)5268959
国家税务总局合江县税务局
2021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