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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反映纳溪区新乐镇长安10队垃圾场环境影响问题

  • 问政网友:LindaSong
  • 问政对象:市城管执法局
  • 提问时间:2015-11-06 12:15:35

您们好!我是长安10队的一居民,随着家对门的垃圾场的建立,垃圾日益增多,现在我家每天闻到一股股的垃圾味道昼夜加重,每到傍晚时,家门口有灯光照射的地方,蚊虫一串一串的飞来飞去,每次吃饭的时间都得赶紧两下吃完,有时虫子掉到碗里,晚上都看不清楚。不知道市政对于此垃圾站是怎样规划的?对于此垃圾站附近多少米之内是属于规划区?长期这样环境生活下去,我们身边的病发率可能会日益加剧。我们什么时候才能期望有这健康舒适的原生态生活环境?望相关领导给于指示,谢谢!

问政跟踪
  • 1 2015-11-06
    12:15:35
    LindaSong 已问政
  • 2 2015-11-10
    08:32:40
    市城管执法局 已转交
  • 3 2015-11-12
    09:07:42
    市城管执法局 已受理
  • 4 2015-11-12
    09:08:12
    市城管执法局 已回复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市城管执法局
  • 回复时间:2015-11-12 09:08:12

网友:

你好!你反映“纳溪区新乐镇长安10队垃圾场环境影响”来文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纳溪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位于泸州市纳溪区长安村9社2011年10月投入运行,服务年限为11年。垃圾填埋场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通过了四川省环保厅环保验收。制定了《泸州市纳溪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管理制度》,配备有专职环保管理人员环保设施运行、维护正常。在垃圾无害化处理方面,垃圾填埋场采用先进的生物除臭技术,派专人负责生物除臭培养间24小时运行,每天对垃圾进行除臭处理;并有专职司机对垃圾进行推平、碾压、消杀、覆土操作,确保垃圾填埋无害化处理。

二、调查情况

城管局管理人员在近期对垃圾填埋场环保治理设施运行情况进行的日常检查,未发您所反应的异常情况。垃圾填埋场满足以下要求。

1项目环评报告及批复确定以填埋区场界外500米范围为卫生防护距离,该范围内无民宅等环境敏感建筑物分布卫生防护距离内居民已搬迁完毕。

2填埋场区场界下风向H2S排放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二级标准要求,填埋场区CH4排放浓度满足《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9.2.1甲烷排放控制要求。
    三、工作措施 
    1、我局将要求垃圾填埋场进一步加强环保治理设施运行管理,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同时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管理,以确保环境安全。

2、我局正积极配合泸州市焚烧发电项目的建设,建成后,先进的焚烧发电工艺将逐步取代卫生填埋工艺,我区垃圾无害化、资源化处理水平将迈上新台阶,将有利于节省土地资源,进一步改造我区环境卫生、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环境。

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欢迎对我局的垃圾处理工作进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