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映纳溪区新乐镇长安10队垃圾场环境影响问题
- 问政网友:LindaSong
- 问政对象:市城管执法局
- 提问时间:2015-11-06 12:15:35
您们好!我是长安10队的一居民,随着家对门的垃圾场的建立,垃圾日益增多,现在我家每天闻到一股股的垃圾味道昼夜加重,每到傍晚时,家门口有灯光照射的地方,蚊虫一串一串的飞来飞去,每次吃饭的时间都得赶紧两下吃完,有时虫子掉到碗里,晚上都看不清楚。不知道市政对于此垃圾站是怎样规划的?对于此垃圾站附近多少米之内是属于规划区?长期这样环境生活下去,我们身边的病发率可能会日益加剧。我们什么时候才能期望有这健康舒适的原生态生活环境?望相关领导给于指示,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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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1-06
12:15:35 LindaSong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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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1-10
08:32:40 市城管执法局 已转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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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1-12
09:07:42 市城管执法局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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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1-12
09:08:12 市城管执法局 已回复
- 回复单位:市城管执法局
- 回复时间:2015-11-12 09:08:12
网友:
你好!你反映“纳溪区新乐镇长安10队垃圾场环境影响”来文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纳溪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位于泸州市纳溪区长安村9社,于2011年10月投入运行,服务年限为11年。垃圾填埋场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通过了四川省环保厅环保验收。制定了《泸州市纳溪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管理制度》,配备有专职环保管理人员,环保设施运行、维护正常。在垃圾无害化处理方面,垃圾填埋场采用先进的生物除臭技术,派专人负责生物除臭培养间24小时运行,每天对垃圾进行除臭处理;并有专职司机对垃圾进行推平、碾压、消杀、覆土操作,确保垃圾填埋无害化处理。
二、调查情况
城管局管理人员在近期对垃圾填埋场环保治理设施、运行情况进行的日常检查中,未发您所反应的异常情况。垃圾填埋场满足以下要求。
1、项目环评报告及批复确定以填埋区场界外500米范围为卫生防护距离,该范围内无民宅等环境敏感建筑物分布,卫生防护距离内居民已搬迁完毕。
2、填埋场区场界下风向H2S排放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二级标准要求,填埋场区CH4排放浓度满足《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9.2.1甲烷排放控制要求。
三、工作措施
1、我局将要求垃圾填埋场进一步加强环保治理设施运行管理,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同时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管理,以确保环境安全。
2、我局正积极配合泸州市焚烧发电项目的建设,建成后,先进的焚烧发电工艺将逐步取代卫生填埋工艺,我区垃圾无害化、资源化处理水平将迈上新台阶,将有利于节省土地资源,进一步改造我区环境卫生、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环境。
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欢迎对我局的垃圾处理工作进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