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物业乱收费问题
- 问政网友:热心市民007
- 问政对象:江阳区发展改革局
- 提问时间:2023-01-02 10:01:44
请问物业费收费标准是什么?物业没有出示带有公章的红头文件,却收我们1.8元每平方物业费。根据泸州市文件要求物业费不得高于1.5元每平方,若高于1.5元每平方需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备,若物业已报备为什么又拿不出来带公章的红头文件?
问政跟踪
-
1
2023-01-02
10:01:44 热心市民007 已问政 -
2
2023-01-05
15:28:42 江阳区发展改革局 已受理 -
3
2023-01-05
15:28:52 江阳区发展改革局 已回复
111
111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江阳区发展改革局
- 回复时间:2023-01-05 15:28:52
网友你好!现就你问政的问题回复如下:
经我局工作人员与您电话沟通,你所反映的关于江阳区茜草街道蓝光水岸公园物业乱收费的问题。泸州市江阳区发展和改革局 江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关于规范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泸江发改价格〔2013〕5号)文件明确了江阳区前期物业费收费指导价标准。
如涉及违规收费问题,请向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举报。
泸州市江阳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