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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年轻人返乡办养鸡场 政府有补助吗?

  • 问政网友:18583016868
  • 问政对象:泸县
  • 提问时间:2015-11-07 13:26:35

想办个养鸡场,政府有没有补助,有的话需要哪些条件?谢谢

问政跟踪
  • 1 2015-11-07
    13:26:35
    18583016868 已问政
  • 2 2015-11-09
    11:48:52
    泸县 已受理
  • 3 2015-11-18
    10:50:37
    泸县 已回复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泸县
  • 回复时间:2015-11-18 10:50:37

泸县就业服务管理局回复


网友“18583016868”,您好!您咨询:“想办个养鸡场,政府有没有补贴,有的话需要哪些条件?”的问政我们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一、创业补贴

(一)补贴对象:在泸县辖区内创业的人员(不受户籍人员身份限制)

(二)申报条件:新创办企业或经济实体成功满1年不满3年,吸纳安置劳动者就业并提供工资表或报酬支付的有效证明。

(三)补贴标准:按每吸纳1人1000元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最高补贴5万元。

(四)申报材料:自主创业人员向本人创业所在地社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填写《创业补贴申请表》,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2.营业执照或创办经济实体的有效证明;

3.《就业创业证》或《创业培训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4.招用人员工资表或报酬的支付证明;

5.本人银行账户;

6.其他有关材料。

(五)办理程序:1.社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对申请人的资格、提供的材料进行实地初审,公示7天后符合条件的在《创业补贴申请表》上确认盖章后上报镇(街道)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2.镇(街道)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实地复核,符合条件的在《创业补贴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及盖章后上报县就业局。

3.县就业局组织创业指导专家志愿团进行评审。

4.县就业局根据评审意见初审后送县人社局审核、财政局复核后,由就业局将补贴资金划拨到申请人银行账户。

(六)服务窗口:县就业局创业指导中心 电话:8181655

二、创业担保贷款

(一)贷款对象: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一般指大龄、身有残疾、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以及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的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高校毕业生、刑释解教人员和农村进城创业人员,以及招收高校毕业生达到一定比例的科技型小微企业和符合规定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如遇政策调整按照调整后的政策执行)

(二)申报条件:经工商部门登记注册;有固定的经营场地和一定的自有资金,自筹资金不低于项目所需资金的30%;从事的经营项目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具备还贷能力且无不良记录、信用良好的。贷款申请人原则上应通过创业培训,取得创业培训合格证。

(三)贷款额度: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为10万元。招收高校毕业生达到一定比例的科技型小微企业和符合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小微企业,可申请不超过2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

(四)贷款期限和贴息方式: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对符合政策规定条件的个人微利项目由财政部门给予全额贴息;对符合政策规定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小微企业和科技型小微企业,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限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贴息。

(五)申报资料: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需提供以下资料:

1.创业担保贷款相关表册(泸县创业担保贷款审批表、泸县创业担保贷款微利项目确认表、泸县创业担保贷款申请表);

2.创业人员营业执照复印件(高校毕业生从事种养殖创业的提供村、镇及县级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3.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提供《就业创业证》、农村进城创业人员提供《泸县农村劳动者进城创业证明》、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和《就业创业证》复印件;

4.泸县创业担保贷款承诺书;

5.本人及其配偶《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复印件;

6.经营场地证明;

7.信用担保的出具本市辖区内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控股企业正式工作人员信用反担保书和反担保人工资收入证明及扣款承诺(担保人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复印件)且同一保证人不能为多名贷款人提供反担保,以房产抵押反担保的需提供房产证、土地使用证。

劳动密集型小微企业需提供以下资料:

1.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2.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认定证明;

4.职工花名册(企业盖章);

5.人社就业、财政等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六)申报程序:符合条件的各类创业人员:1.向创业所在地社区申请;2.镇(街)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现场调查核实;3.就业局审批;4.担保公司审核担保资料;5.经办银行发放贷款。

符合规定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小微企业和科技型小微企业直接向县就业局申报,经担保公司核实,经办银行审核后发放贷款。


(七)服务窗口:县就业局创业指导中心 电话:81816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