叙永县香颂湾小区违建,占用公共绿化种菜,物业不作为
- 问政网友:你好
- 问政对象:叙永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提问时间:2023-01-10 13:47:42
贵局领导,叙永县香颂湾小区违建成串,占用公共绿化种菜等问题严重。物业不作为、随意改动门岗处人行通道给车辆通过,形成人车混流,对业主安全造成重大影响。望贵局监督拆除所有违建,让物管恢复原有的规划设施为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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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1-10
13:47:42 你好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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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1-10
16:04:29 叙永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已转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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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1-10
16:32:05 叙永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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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01
15:27:23 叙永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已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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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03
18:49:50 你好 已评价
- 回复单位:叙永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回复时间:2023-02-01 15:27:23
网民朋友:
您好!您于2023年1月10日通过泸州市网络问政平台反映的“叙永县香颂湾小区违建,占用公共绿化种菜,物业不作为”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核实,叙永县香颂湾小区确实存在部分业主违建、占用绿化种菜等问题。我局针对该小区的违建问题,一是现场要求小区物业公司对小区内违建情况进行摸排,待摸排汇总后报送我局,我局将研讨整治方案,对该小区的违建开展整治工作;二是要求小区物业公司加大宣传力度,及时制止业主违建行为,督促业主对已存在的违建进行整改。
如您还有违建治理方面的建议或意见,请联系我局执法大队,联系电话:0830-6236180。
针对该小区物业公司管理的问题,县住建局作如下回复:经调查核实,该小区共4个门岗,均设置了人脸识别,其中1、3、4这3个门岗可以人车同时出入,均分开设有车辆通道(摩托车、小车、消防车及其他应急车辆)和人行通道。2号门岗只能人员出入,禁止其他车辆出入(垃圾清运车辆除外);为保护业主及外来人员安全,所有门岗均设置了温馨提示,摩托车道均禁止行人通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一条:“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根据《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三章第十九条规定:“由业主共同决定的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的业主同意。”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对业主具有约束力。上述门岗设置均经业委会讨论决定,并召开业主代表大会,经业主代表共同表决通过后,为及时通知到小区业主,后物业企业随即在4个门岗处均张贴告示,故该门岗设置方案并非物业企业自行定论,其亦合理合规。
如您还有物业公司管理方面的建议或意见,请联系县住建局,联系电话:0830-6233675。
叙永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年2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