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咨询白血病患儿申请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救助
- 问政网友:gby120
- 问政对象:市民政局
- 提问时间:2015-11-09 23:23:16
我女儿于2015年6月在泸州医学院确诊为“白血病”,现在正在泸州医学院住院化疗5个疗程了,虽然新农合已报销部分医疗费,但是自费费用较多,因家庭困难,债台高筑,无力承担高额的医疗费用,希望得到民政救助,已经向合江县神臂城政府申请低保,并且向政府咨询了是不是可以申请补充医疗救助(《泸州市城乡困难群众患终末期肾病等重特大疾病支付性困难补充医疗救助》),他们的答复是合江县政策未实行,是不是真的?请问我们该怎样申请?该怎么办?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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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1-09
23:23:16 gby120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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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1-19
11:58:34 市民政局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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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1-19
11:58:53 市民政局 已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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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1-19
12:22:37 gby120 已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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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市民政局
- 回复时间:2015-11-19 11:58:53
按照民政医疗救助相关政策规定,政府为低保家庭成员缴纳了医疗保险费,低保家庭成员在生病住院后,按照基本医疗保险比例报销,报销后自己负担的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在规定额度内可以享受民政城乡医疗救助。
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泸州市城乡困难群众患终末期肾病等重特大疾病支付性困难补充医疗救助实施方案》的通知已于9月25日下发各区县,其主要救助对象为:户籍为我市的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救助病种为患终末期肾病和患癌症等两大类。
如果确诊为“白血病”,属于民政医疗救助范围。你可以于2015年12月31日前将相关资料递交到镇政务大厅社会救助窗口或镇社事办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