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关于禁放烟花的建议
- 问政网友:427224cj
- 问政对象:泸县应急局
- 提问时间:2023-01-20 06:40:14
泸县人民政府要求自2023年1月1日起全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但没禁止销售,给人的错觉就是准卖肯定准放,个人觉得应该从源头抓起:禁售。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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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1-20
06:40:14 427224cj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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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1-20
11:01:44 泸县应急局 已转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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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1-28
15:24:41 泸县应急局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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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1-28
15:51:23 泸县应急局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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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泸县应急局
- 回复时间:2023-01-28 15:51:23
网民朋友:
你好!你通过12345政务服务热线反映的“泸县人民政府要求自2023年1月1日起全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但没禁止销售,给人的错觉就是准卖肯定准放,个人觉得应该从源头抓起:禁售。”已收悉,我局立即派人与当事人于进行了电话联系,并咨询了县相关部门,现将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泸县人民政府泸县府通〔2022〕5号《关于泸县全域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的通告》,“一、2023年1月1日起,泸县行政区域内全域禁燃禁放烟花爆竹”规定:从2023年1月1日起,泸县全域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烟花爆竹销售实现行政许可制度,泸县县域内烟花爆竹销售点许可证已于2022年12月31日全部到期,2023年1月1日不再进行许可,也就是说,2023年1月1日起全县禁止任何一家销售点进行烟花爆竹销售。如有销售点还在进行烟花爆竹销售,欢迎举报,举报电话0830-8183906.
感谢你的来电,祝你生活愉快!
泸县应急管理局
2023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