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泸县太伏镇高标准农田改造相关细则
- 问政网友:酒城新青年
- 问政对象:太伏镇
- 提问时间:2023-01-23 14:35:56
泸县太伏镇双石村高标准农田建设具体文件未公示,相关赔偿比如青苗费,相关工作人员一口否认,询问具体文件后,不公示,互相推托相关责任,打太极,不作为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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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1-23
14:35:56 酒城新青年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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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1-23
19:33:18 太伏镇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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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1-29
10:38:30 太伏镇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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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太伏镇
- 回复时间:2023-01-29 10:38:30
尊敬的“酒城新青年”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泸县太伏镇高标准农田改造相关细则”问题,我镇已收悉,经农业服务中心负责人电话沟通,现回复如下:
泸县太伏镇双石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系2021年项目,于2022年5月份由县农业农村局完成招投标,四川顶迈建筑有限公司中标建设,该项目于2022年8月开始实施,于2022年12月底基本完成。该项目本该于2022年5月开始实施,但为了尽量减少农民经济损失,待中稻、高粱、玉米收后予以实施,以最大程度减少粮食损失,兼之双石村高标准农田项目为农业项目,是改善农业基础设施的举措,故该项目无补偿。
对上述回复如有疑问,请咨询太伏镇农业服务中心,电话:0830-8602248。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