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关于泸州市精神病院停车收费问题
- 问政网友:方文
- 问政对象:市民政局
- 提问时间:2023-01-27 12:39:42
我同家人于一月二十七日开车前往市精神病院探望住院亲属,在到达医院后,将车停于医院门口停车位处,这时保安走来说需要缴纳五元停车费,问询院内是否可停车,回复说车位已满,于是缴纳了五元停车费(收费为保安私人账户)。探望完病人回家后,听家里人也反应也遇到两次保安以院内车位已满为由收取停车费,或者将其指引到对面保安公司门口停车收取费用。 现想了解是否进医院停车需要收取停车费用,门口停车位是否属于医院,且保安用个人账户收取停车费是否合规?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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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1-27
12:39:42 方文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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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1-28
17:09:50 市民政局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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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01
14:55:43 市民政局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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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市民政局
- 回复时间:2023-02-01 14:55:43
针对问政内容,我局高度重视,立即责令市精神病医院组织调查处理。经核实,1月27日当值保安廖某确实存在用个人账户违规收取停车费的情况。市精神病医院已与投诉人方先生进行电话沟通,对其造成的困扰表示诚挚歉意,并告知其调查和处理结果。处理结果:一是市精神病医院已对当时当值保安进行批评教育,按规定劝退。二是对相关科室负责人进行约谈,召开专题会议强调工作纪律,通报处理情况,要求进行全面自查,举一反三,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泸州市民政局
2023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