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咨询社保从外地转回泸县相关政策
- 问政网友:闪电小姐
- 问政对象:泸县
- 提问时间:2015-11-16 12:57:41
想问下泸县社保局,我妈妈户口属于泸县潮河镇,在广州工厂打工,工厂买了社保,但是工厂只买到50岁,我妈妈明年5月就满50岁了,请问下泸县社保局我妈妈这个社保是要在5月之前转回当地,还是今年年底就要转回来?是转回户籍地还是转到泸县?是要去户籍当地办理吗,留个处理这个社保的咨询电话。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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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1-16
12:57:41 闪电小姐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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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1-17
08:25:08 泸县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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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1-26
11:40:45 泸县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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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泸县
- 回复时间:2015-11-26 11:40:45
泸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回复
网友“闪电小姐”,您好!您在“有话请您说-泸州市网络问政平台”的问政我们已收悉,现将社保接续问题回复如下: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09〕66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第三条规定:“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由原参保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参保缴费凭证,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应随同转移到新参保地。”第八条规定:“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按照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发[2013]54号)文件规定:“年满16周岁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内的灵活就业人员可自愿申请在我省户籍所在地或从事灵活就业所在地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因此,咨询人在泸县参保缴费后,可凭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缴费凭证》向泸县社保局申请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
如有疑问,详情请咨询泸县社保局征收股,咨询电话:8170196
特此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