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家庭农场需要什么条件
- 问政网友:.....
- 问政对象:纳溪区农业农村局
- 提问时间:2023-02-20 13:00:36
家庭农场所需什么条件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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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20
13:00:36 .....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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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21
18:29:40 纳溪区农业农村局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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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22
16:06:49 纳溪区农业农村局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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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纳溪区农业农村局
- 回复时间:2023-02-22 16:06:49
网友:
您好!现将您的问政回复如下。
一、办理家庭农场需要的条件:一是坚持农户为主体,户主年龄18至60周岁,并有意愿长期务农。二是从事种植业的,土地经营规模不低于当地户均承包地面积的5倍;从事养殖业的,生猪养殖年出栏不低于200头;其余畜禽养殖按猪当量换算。三是经营土地的剩余流转年限不少于五年,有规范的流转合同和备案手续。四是劳动力2人或以上,家庭成员中至少有一人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二、办理家庭农场需要的资料:一是填写《泸州市纳溪区拟建家庭农场申请表》和《申请办理家庭农场承诺书》。二是在市场监督部门核定名称的证明。三是提供家庭农场主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全家人的户口本复印。四是提供家庭农场面积和规模的证明资料,如土地流转合同,合同期限最少5年,农场主营业务和产品的照片。五是涉及养殖的需先到畜牧兽医股审核签字。相关情况已电话与您联系,您表示已知悉。
感谢您对我区农业农村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如还有疑问,可再咨询区农业农村局科教与职业农民股,联系电话:0830-4211465。
泸州市纳溪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