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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咨询差额拨款事业单位的在编人员生育津贴问题

  • 问政网友:ydm104
  • 问政对象:市卫生健康委
  • 提问时间:2015-11-17 09:58:06

请问差额拨款事业单位的在编人员生育津贴只领取政府发放的基本工资几百块合理吗?

我们(市直管)医院属于差额拨款,目前咨询的是没有给职工购买生育保险,生育津贴由单位支付。但是我们单位的在编女职工休假期间仅有政府拨款发放的基本工资,医院平时上班所发的奖金就一分都没有了,医院一分钱都不支付,这样休产假的女职工每月均收入几百块,与上班时所收入差异数千,国家的生育津贴不是应该按照正常出勤的工资发放吗?而医院一分钱不出,就给予政府差额拨款的基本工资,请问这样合理吗?

问政跟踪
  • 1 2015-11-17
    09:58:06
    ydm104 已问政
  • 2 2015-11-17
    12:18:46
    市卫生健康委 已转交
  • 3 2015-11-18
    15:14:48
    市卫生健康委 已受理
  • 4 2015-11-20
    10:47:09
    市卫生健康委 已回复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 回复时间:2015-11-20 10:47:09
    1. 泸州市中医医院在职占编人员现行保险及生育津贴均按泸州市人社局文件和通知执行,与其他事业单位(部门)在职占编人员并无不同。

    2. 目前泸州市市属事业单位在职占编职工均未单独购买职工生育保险,如有相关政策和规定,医院也愿为本院职工(占编人员)及时购买生育保险。

    谢谢你对我们的信任,如有不清楚的地方,你还可以咨询泸州市卫生计生委人事科,咨询电话:0830-3108045,或咨询泸州市中医医院人事科,咨询电话:0830-3120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