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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咨询一下建设家庭式农场需要什么条件

  • 问政网友:寂寞先生
  • 问政对象:纳溪区农业农村局
  • 提问时间:2023-03-02 08:17:23

看见国家推动乡村振兴,帮扶和鼓励乡村创业,我想在自家的山林搞小型的家禽养殖,现在想咨询一下需要办理什么样的手续,要什么样的条件?对选址有没有特殊要求?希望得到有关部门的及时回应谢谢!

问政跟踪
  • 1 2023-03-02
    08:17:23
    寂寞先生 已问政
  • 2 2023-03-06
    09:12:07
    纳溪区农业农村局 已受理
  • 3 2023-03-07
    17:24:56
    纳溪区农业农村局 已回复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纳溪区农业农村局
  • 回复时间:2023-03-07 17:24:56

泸州市纳溪区农业农村局
关于咨询“建设家庭式农场需要什么条件”问题的回复

网友:
您好!现将您的问政回复如下。
经核查,一、办理家庭农场需要的条件:一是坚持农户为主体,户主年龄18至60周岁,并有意愿长期务农。二是从事种植业的,土地经营规模不低于当地户均承包地面积的5倍;从事养殖业的,生猪养殖年出栏不低于200头;其余畜禽养殖按猪当量换算。三是经营土地的剩余流转年限不少于五年,有规范的流转合同和备案手续。四是劳动力在2人或以上,家庭成员中至少有一人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二、办理家庭农场需要的资料:一是填写《泸州市纳溪区拟建家庭农场申请表》和《申请办理家庭农场承诺书》。二是在市场监督部门核定名称的证明。三是提供家庭农场主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全家人的户口本复印。四是提供家庭农场面积和规模的证明资料,如土地流转合同,合同期限最少5年,农场主营业务和产品的照片。五是涉及养殖的需先到畜牧兽医股审核签字。您问题中涉及到家庭养殖选址的问题由于涉及林地,有关情况请咨询林竹部门。相关情况已与您联系沟通,您表示已知晓。 
感谢您对我区农业农村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如还有疑问,可再咨询区农业农村局科教与职业农民股,联系电话:0830-4211465。

                    泸州市纳溪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