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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关于小区集体用房产权登记问题

  • 问政网友:黄先林
  • 问政对象:泸县国资和金融局
  • 提问时间:2023-03-06 18:35:29

尊敬的主管单位领导:我是泸县玉蟾街道办绿园路298号和益花园小区业主委员会委员,本小区兴建于2000年初,属原和益电力公司的单位建房,房改过后已经属于商品房性质,小区楼栋单元房屋已市场化交易,各业主都办理了相关产权,但至今有五处房屋属于集体用房,如仓库办公室及临街房屋两间,属于小区宗地图以内,多年来一直由业委会规划使用,产权理应属全体业主,但至今由于相应建筑存在多年但并没有办理相关不动产登记证书,所以在业委会安排使用过程中产权界定不清晰房屋性质存在有一定歧意!对比想咨询相关主管单位能不能对相关小区事实存在的集体用房进行不动产登记!办理不动产权证,对其归属定性,让业委会的安排使用有确实的依据的!谢谢

问政跟踪
  • 1 2023-03-06
    18:35:29
    黄先林 已问政
  • 2 2023-03-14
    10:38:26
    泸县国资和金融局 已受理
  • 3 2023-03-14
    10:39:52
    泸县国资和金融局 已回复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泸县国资和金融局
  • 回复时间:2023-03-14 10:39:52

黄先生,你好!感谢你对“关于小区集体用房产权登记问题”的关心。泸县房改后,和益花园小区有几处房屋未办理产权,是因为泸县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原四川和益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为丰富职工文娱生活,将该几处房屋作为职工活动场地,和益花园小区业主只有该房屋的使用权,没有所有权,所以不能办理不动产权证。感谢你的来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