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映业主已付房款但开发商不开正式发票
- 问政网友:五星级的坑
- 问政对象:龙马潭区税务局
- 提问时间:2023-03-13 15:29:38
本人于2018年9月27日在龙马潭区沱江西路二段26号(碧桂园川江首府房屋项目)售房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编号:YS335901,出卖人:泸州酒城明珠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号码:91510504MA62UQ856X,本人已交给出卖人总的购房款:942162元(大写:玖拾肆万贰仟壹佰陆拾贰元整),一:现办理房屋产权证明,需要开发商开具正式购房全款发票,开发商无故一直不开具正式发票,本人已多次现场、微信询问,川江首府物业都回复没有发票,致使房屋产权证明无法办理,交不了房屋契税;二:根据泸州市龙马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泸州市龙马潭区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促进龙马潭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中第二条,在2023年4月30日前缴纳契税的,凭契税完税证明一次性给予契税总额15%的购房补助;现恳请相关部门介入调查此事,解决开发票事宜,以便税款缴纳,办理房屋产权证明并在规定时间内享受契税总额15%的购房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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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13
15:29:38 五星级的坑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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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29
15:30:14 龙马潭区税务局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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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29
15:30:41 龙马潭区税务局 已回复
- 回复单位:龙马潭区税务局
- 回复时间:2023-03-29 15:30:41
五星级的坑市民朋友:
你好!你通过网络问政反映的“反映业主已付房款但开发商不开正式发票”已收悉,我单位已于3月16日进行了认真调查核实,现将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经调查,龙马潭区安宁街道碧桂园川江首府小区开发商为泸州酒城明珠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地产项目部,已多次与该企业会计联系,告知其领购发票流程,催促其尽快办理。待该企业办理发票领购流程后即可开具发票。国家税务总局泸州市龙马潭区税务局单位工作人员于3月16日与您电话联系沟通,您表示已知晓办理情况。
国家税务总局泸州市龙马潭区税务局
2023年3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