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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咨询第三套房契税问题

  • 问政网友:大荆条
  • 问政对象:市税务局
  • 提问时间:2015-11-23 11:13:11

我在14年买了一套房,那时是单身,契税是按1.5%交纳的。我在15年和我老婆办理结婚,他名下已有一套住房,我们今年又买了一套房,这个契税是按多少来交纳呢?目前我们是按3%来交纳的。

问政跟踪
  • 1 2015-11-23
    11:13:11
    大荆条 已问政
  • 2 2015-11-24
    10:14:56
    市税务局 已受理
  • 3 2015-11-24
    10:34:52
    市税务局 已回复
  • 4 2015-11-24
    10:39:37
    大荆条 已评价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市税务局
  • 回复时间:2015-11-24 10:34:52

您好,根据财税【2010】94号文件规定:对个人购买普通住房(面积在140平米以下),且该住房属于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唯一住房的,减半征收即按照1.5%的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的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减按1%税率征收契税。

根据您所反映的情况,您和您妻子名下其实已经有两套住房,目前您想购买的房屋已属于第三套了,因此,按照税法相关规定,您(包括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目前的状况无法再享受新购住房契税减免优惠。感谢您对泸州地税的信任与支持。

泸州市地税局


2015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