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咨询第三套房契税问题
- 问政网友:大荆条
- 问政对象:市税务局
- 提问时间:2015-11-23 11:13:11
我在14年买了一套房,那时是单身,契税是按1.5%交纳的。我在15年和我老婆办理结婚,他名下已有一套住房,我们今年又买了一套房,这个契税是按多少来交纳呢?目前我们是按3%来交纳的。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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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1-23
11:13:11 大荆条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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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1-24
10:14:56 市税务局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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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1-24
10:34:52 市税务局 已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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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1-24
10:39:37 大荆条 已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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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市税务局
- 回复时间:2015-11-24 10:34:52
您好,根据财税【2010】94号文件规定:对个人购买普通住房(面积在140平米以下),且该住房属于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唯一住房的,减半征收即按照1.5%的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的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减按1%税率征收契税。
根据您所反映的情况,您和您妻子名下其实已经有两套住房,目前您想购买的房屋已属于第三套了,因此,按照税法相关规定,您(包括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目前的状况无法再享受新购住房契税减免优惠。感谢您对泸州地税的信任与支持。
泸州市地税局
2015年11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