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咨询商业贷款买房补息相关政策
- 问政网友:超妹儿
- 问政对象:江阳区
- 提问时间:2015-11-23 16:30:07
泸州市民商业贷款买房,可享利息补贴50%?请问这个利息补贴需要到哪里申请,需要什么手续与资料?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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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1-23
16:30:07 超妹儿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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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1-24
14:25:39 江阳区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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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1-27
14:58:03 江阳区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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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江阳区
- 回复时间:2015-11-27 14:58:03
江阳区住建局回复
网友您好!现就您问政的问题回复如下:
按28条措施相关规定凡2015年5月1日至2016年4月30日期间(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时间为准)在泸州市主城区范围内购买商品住房(二手房除外),不受户籍和套数限制,在商业银行办理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的由财政给予利息补贴。
补贴标准为:以银行基准利率上浮10%为利率上限,给予贷款利息50%的补贴。补贴时间为:2015年6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止。
符合条件的购房人申请2015年6月1日至12月31日的贴息申报时间为2016年一季度,申报地点为所购房屋所在地的区政务服务中心住建局窗口,申报材料包括:1、申请人身份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2、《商品房买卖合同》(验原件,收复印件);3、房地产管理部门提供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查档证明(原件);4、购房发票(验原件,收复印件);5、银行按揭贷款合同(验原件,收复印件);6、银行还款清单(原件);7、购房人还款账户对应的银行卡号(验原件,收复印件)。如有疑问,可电话咨询江阳区住建局,咨询电话3123787。
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