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咨询2015年公积金提取政策
- 问政网友:刘应菊
- 问政对象:市公积金中心
- 提问时间:2015-11-24 10:40:19
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今年出了一个优惠政策:在本年5月至12月可以全额提取公积金还贷或购房。怎么没到12月份古蔺县公积金管理中心就说就取消政策了呢?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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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1-24
10:40:19 刘应菊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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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1-25
10:54:03 市公积金中心 已受理 -
3
2015-12-01
09:24:42 市公积金中心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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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市公积金中心
- 回复时间:2015-12-01 09:24:42
你好:
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古蔺县管理部严格执行市公积金中心一系列新政要求及执行时限,凡家庭成员包括父母和子女购房互提的,可提取不超过已付购房款总额的住房公积金;还贷(含公积金贷款)提取的夫妻双方可提取不超过上年还贷总额或提前还款总额的住房公积金;符合公积金贷款补提的,可在12月25日前申请补提一次。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支持,如还有疑问,请来电7211062咨询我部归集人员,欢迎多提宝贵意见。
详细情况请登陆中心网站了解,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http://www.sclzgjj.com。